预审核结果待国家2019年相关文件公布后,予以公示。如后期教育部下发文件,对相关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重新规定,我省将执行教育部新文件规定。
流程如下:
(一)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上学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我省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县(市、区)共46个,具体如下: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
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上学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初中上中专要多少分;
张家口市:宣化区(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上学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
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上学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十一、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能否同时申请?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十二、申请优武威技校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和《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的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的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孝感一技校报名株洲煤田技校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25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雄安新区三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件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上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